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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

  • 一、人是从那裡来的?

    答:人不是从其他的动物进化来的,是神起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的(创一26)。人受了神的赐福,有智能管理全地,制伏各种的走兽、飞禽、昆虫、水族(雅三7),故人自称为『万物之灵』。

  • 二、神怎样造人?人的本质是什么?

    答: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这和『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创二19),在物质上是相同的。但人有一点最大的不同,就是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这生气就是使人有属神的『灵命』,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故人不单是一个肉体,还有一个『灵』住在肉体之中(亚十二1;伯三十二8, 18;林前二11),有一个『魂』,分别得很清楚(帖前五23;来四12)。

  • 三、灵魂与身体孰为重要?

    答:灵魂虽不能看见,却比身体更重要,更宝贵。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所以主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因此,『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四18)。故灵魂是永远的。

  • 四、人的灵魂离开身体后,是什么情形?

    答:灵魂离开身体,身体死亡(雅二26)。『他将近于死,灵魂要走。』(创三十五18)死后的尸体毫无知觉,归于尘土,在日光之下的一切事,永不再有分了(传九5-6)。但灵魂仍然存在,不因身死而消灭,乃是『归他永远的家』(传十二5-7)。凡悔改信主耶稣得救的人,死后灵魂便被天使带去,归在神的乐园裡(路十六22, 二十三43)。不信主的罪人,灵魂就落在一个『痛苦的地方』,就是阴间(路十六23-28)。将来身体和灵魂还要灭在地狱裡(可九44)。

  • 五、人身体死后,灵魂仍有知觉么?

    答:灵魂既不因身死而消灭,它当然还是会有知觉的,引证如下:

    1.拉撒路死后,被天使带去,所带去的当然不是尸体,乃是灵魂,仍有『得安慰』的知觉(路十六25)。

    2.财主死后,在阴间裡,有『受痛苦』的知觉(路十六23-24),并且能够『回忆生前享过福』又能想起在世上还有五个弟兄,切望他们悔改,免得也来到那『痛苦的地方』(路十六28)。那地方(阴间)既是痛苦的,有痛苦及证明有知觉。

    3.『在世曾为首领的阴魂』,在阴间有被『惊动』的知觉,且能發言(赛十四9-10)。这些人在世上曾为首领,死后他们的『阴魂』在阴间,都变为软弱。约伯记二十六章5节:『在大水和水族以下的阴魂战兢』。可见人死后,仍有阴魂的存在和知觉(箴九18, 二十一16)。

    4.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魂』,仍能大声喊着说:『圣洁的主阿,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身血的冤,要到几时呢?』(启六6、10)

    5.灵魂离开身体之后,便有『与主同住』的感觉(林后五8)。『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裡了。』(路二十四43)因此保罗认为离世与主同在,是好得无比的(腓一23)。

  • 六、什么叫做死亡?其意义如何?

    答:『死亡』有三种意义,也就是有三种死亡的事实,可能在一个人身上作三幕悲剧的排演,这是每一个人不可不知道的。

    1.肉体的死:就是灵魂离开身体,亦即『气绝而死』(创三十五29)。『祂若……将灵和气收归自己,凡有血气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归尘土』(伯三十四14-15)。『他的气一断就归尘土,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诗一四六4)。因为神『赐气息给地上的众人,又赐灵性给行在其上的人』(赛四十二5)。神若收回灵和气,人便死亡。神说:『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十二20)。这一种死,是世人看为最不稀奇的,他们也只为这一种死而关心害怕。

    2.灵魂的死:就是神所赐的永远生命隔绝了(弗四18),虽生犹死(路九60;提前五6),这死自人类始祖就开始了。神对亚当说:『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在亚当吃了那禁果的日子,肉体并未死,且还活了九百岁才死,但他们内在的灵命已在那一天死了,即『死在过犯之中』(弗二1-5),『死在罪中』(约八24)。这一种死亡,比肉体的死更严重,是人类受了魔鬼最致命的诱害。不但身体受咒诅也要死,连灵魂都要陷入将来更可怕的永死。

    3.永刑的死:就是永远与神脱离。圣经对这一种死的解释是:『要报应那不认识神的人,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帖后一8-9)。这就是第二次的死,是扔在火湖裏永永远远受痛苦的(启二十一8,二十10),也就是进入那位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裡去(太二十五41)。永火就是『永刑』(太二十五46)『在那裡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九48)。这一种死,并不是一次消灭,化为无有,乃是灵魂和身体沉沦在刑罚裡永远受痛苦。所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来十31)。

  • 七、为什么人类有这样严重可怕的死亡?

    答:圣经上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人类受造之后,理当顺服圣善的神,以享受美满的生活。但竟背逆了神,去听从那从起初就犯罪的魔鬼(恶),以致犯罪堕落,从此就卖给罪作奴僕,就得了罪的工价,这是必然的后果。于是死亡在世人身上的扮演如下:

    1.死亡的起因:『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
    2.死亡的扩张:『于是死就临到众人』(罗五12)。
    3.死亡的掌权:『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罗五14)。
    4.死亡的普及:『在亚当裡众人都死了』(林前十五22)。
    5.死亡的定命:『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九27)。
    6.死亡的归宿:『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裡』(启二十14)。

  • 八、世界上都是罪人么?难道古今中外没有一个无罪的人?

    答:罪既入世,就成了不可抗御的无敌攻势,向世人侵袭,一个人也逃不掉。所以世人又称为『罪人』,这个名副其实的称呼,是神所判定的(罗四5)。神从天上看世人,没有一个行善的(传七20;诗一三O3;罗三10-11),世人藉行为自夸为『好人』或『贤人』,其实他们所有的义都像汙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都是偏离正路(罗三12),在神的标准衡量之下,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约壹一8)。

  • 九、罪恶的权势和性质如何?

    答:罪恶的权势,如毒钩,钩死了每一个人(林前十五56)。如剧病,害死了每一个人(路五31-32);如重担,压死了每一人(太十一28)。罪的性质可分析为:

    1.罪原:及人类始祖所遗传的原罪,是与生俱来的:『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

    2.罪性:即人类犯罪的天性:『人从小时,就怀着恶念』(创八21)。『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十七9)。『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五十八3)。『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七29)。

    3.罪行:『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的不义、邪恶、贪婪的、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一28-32)。『放纵肉体的私慾,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

  • 十、人能够改变自己的罪恶么?

    答:罪原既是遗传的承受,罪行又是天然的习惯,罪行更是自己的喜好,三重桎梏,自己无法救拔,也不能改变。『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班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

  • 十一、改造社会环境和制度,提高道德水准,可以消灭罪恶么?

    答:人的良知总是希望提高道德,改良社会环境,实现一个美好的世界。但这只是一种空幻的希望,因为人的良知,早已没有抵抗罪恶的能力。『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在我裡面的罪作的』(罗七18-20)。此所以这世界根本不可能用人为的方法加以改造,以消灭罪恶。

  • 十二、神为什么让人去犯罪?

    答:神造人原是好的(创一31),是照着自己的形象,不但赐人有圣善的生命和生活,也给人有一个自由的意志,和自主选择的权力,让他负责自己的行为。人并不像一部机器,人是有良知的,可以晓得什么是应当听从的,什么是应当拒绝的。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用压制,只用指示(弥六8),要人能自愿地顺从神,与神同行,这才算是好的。所以神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什么是『可以』的,什么是『不可』的(创二16-17)。神愿意人作祂所认为可以做的事,拒绝那不可作的,又明显指示做那不可做的后果如何。可是,人类偏偏选了那不可作的事,而自食其果。因此,不但人类自己犯罪,也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

  • 十三、神为什么在伊甸园中造一棵不可喫的分别善恶的果树?

    答:因为在人类受造之先,宇宙中就早有『恶』的存在了,就是撒但,牠是犯了骄傲和反抗神的罪而堕落的天使(赛十四12),且具有『迷惑普天下』的魅力。神要始祖亚当知道有恶者的存在和试探,所以造一颗分别善恶的树,叫他遵守神命,从善拒恶。而撒但乃利用最狡猾的蛇,向女人下手(提前二14),这一试探使她失败了,连男人也同坠骗术中。从此人类就倒向恶的方面,陷在罪裡,其后果是破坏了自身的光荣,毁灭了灵命的生活,把罪带入了世界。所以按情节来说,人类犯罪,固然是由于不忠实信服神的话,误用了自由意志。但也是由于恶者的引诱(林后十一3),使人怀疑神的话,去相信牠的谎话,这也是造成人犯罪的原因。

  • 十四、神用什么来定人的罪,并叫人之罪受审判?

    答:在神所立的诫律中,其中包括『当行』与『不可行』的律法,凡违背这律法的就是犯罪(约壹三4)。神不但用律法叫人知罪,也用律法来定人的罪(罗三20,七7)。『好塞住个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四19)。

  • 十五、世人除了违背神律法之罪外,还有什么罪?

    答:
    1.不信神的罪:『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约壹五10)。『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三18)。『不信子的…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

    2.不爱光的罪:光即良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9)。『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倒不接受光』(约一5)。『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一9)。

  • 十六、世人在罪恶中的时候,对神的态度是怎样的?

    答:
    1.远离神:『我们…,远离神的人』;『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的无知,心裡刚硬』(弗二13, 四18)。

    2.敌挡神:『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祂的受膏者』(诗二2)。『不认父与子的,就是敌基督的』(约壹二22)。『因着恶行,心裡与神为敌』(西一21)。

    3.试探神:『他们仍旧试探悖逆至高的神』(诗七十八56)。『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太二十二18)。

    4.亵渎神:『我从前是亵渎神的』(提前一13)。『向神说亵渎的话,亵渎神的名,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启十三6)。

    5.忘记神:『恶人,就是忘记神的外邦人』(诗九17)。

  • 十七、世人在罪恶中普遍的情形怎样?

    答:
    1.偏行己路:『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五十三6)。

    2.恨光爱暗:『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约三19-20)。

    3.服事私慾:『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慾和宴乐』(多三3)。

    4.随从风俗:『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弗二2)。『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雅四4)。

    5.没有指望:『活在世界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我们就喫喫喝喝罢,因为明天要死了』(林前十五32)。

    6.怕死为奴:『一生因怕死而为奴僕』(来二15);『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约八34)。『卧在恶者手下』(约壹五19)。

    7.等候审判:『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

  • 十八、世人在罪中的情形既是如此,对自己应有如何的觉悟?

    答:应该觉悟自己在神面前是个『罪人』(路五8);又是与神为敌的『仇人』(西一21;罗五10,八7);也是渐渐变坏的『旧人』(弗四22);且是与神生命隔绝的『死人』(路九60;弗二5)。有此觉悟,才知道自己是何等需要神的怜悯和拯救。

  • 十九、世人需要怎样的拯救?

    答:
    1.『罪人』需要赦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二十六18)。

    2.『仇人』需要和好:『我们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五1)。

    3.『旧人』需要变新:『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4.『死人』需要生命:『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

  • 二十、世人能否靠自己得救?

    答:不能。因为世人『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卖给罪之后,全世界就卧在恶者手下,自己永不能翻身,『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诗四十九7)。幸神怜爱世人,不愿意一个人沉沦,『祂从祸坑裡,从淤泥中,把我拉来,使我的脚站在盘石上』(诗四十2)所以,得救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得救的基本意义是:

    1.『从罪裡救出来』(太一21)。
    2.『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
    3.『救我们进入神的天国』(提后四18)。

  • 二十一、人生的目的是什么?是只为着今生的享受,还是也为着来生的得救?

    答:人生的价值在基督看来是无价之宝,因为人除了肉体之外,还有灵魂。主耶稣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了自己的生命(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灵魂)呢?』(太十六26)故人生的目的,不单是为着今生暂时肉体的享受,更是为着来生永远灵魂的得救。因为神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约壹二25)。试一推想,全世界乃至全宇宙中,还有什么比『永生』更宝贵的呢?因此,圣经上说:『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虚空』;『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一世之雄,而今安在?大卫王说:『至于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样,他發旺如野地的花,经风一吹,便归无有;它的原处也不再认识它。』(诗一O三15-16)。『世人行动实係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诗三十九6)。这就是因为不能超越死亡的权势。所以,只有向神悔改,信靠耶稣,便能得着罪恶和死亡的大解脱,『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这就是人生最高的目的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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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称为「真耶稣教会」?

我们所敬拜的神是真神,因而祂的教会是真教会。

主耶稣称自己为真葡萄树。
教会,作为祂的身体,因此称为真教会。

真教会传扬的是真理,
是由圣灵与神迹所共同证实的全备福音。

(参考经文: 约壹五20; 约十五1, 5; 十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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