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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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在旧约,按神的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淨的;祭司常用公牛和山羊的血,在神面前为人赎罪。这不过作个预表,必须等待基督到世上来,为人替死,祂所流的血,才能真正除掉人的罪,成为永远的赎罪祭(来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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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他是圣洁无罪的,又是『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淨你们的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么?』(来九14)使徒彼得论到基督的血说:『你们得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汙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所以我们不可将基督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来十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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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涂抹罪案-靠祂的血,使我们累积如山的罪案,在神面前被涂抹(徒三19)。
2. 免除罪刑-靠祂的血,使我们应受罪的刑罚撤销,免去神的忿怒(罗五9)。
3. 洁淨罪行-靠祂的血,使我们违犯律法的罪行洗淨,成为圣洁(约壹一7;启七14)。
4. 脱离罪律-靠祂的血,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律法,得胜撒但的控告(罗八2,九32;启十二10-11)。 -
答: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只那一次的流血,神就认为永远有效,除罪的『血能』就充满了全世界。而且,主血的泉源,也永不乾涸,那就是神为世人所开一个『洗除罪恶与汙秽的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珥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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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就是在『受洗』之中,因为受洗之水,能使人除罪,这水是發源于主耶稣身上的。主钉十字架上,有一个兵丁拿枪扎祂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这水和血同流,并不是偶然的事,也不可视为无关紧要的事。所以另一处经文又郑重地提到:『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约壹五6)可知血固然重要,水的作用也不可抹煞。『水』在神的救恩中,实有重要的作用。在旧约,摩西已经用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百姓身上(来九19),就是预表新约也是『用水又用血』的(约壹五6)。这水既由主耶稣身上和血一同流出来,因此,就与主的血互相联合而成为洗罪的泉源了。所谓『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淨』(弗五26),就是说教会是用水洗而得洁淨。挪亚一家人藉着水得救,照样,这水所表明的洗礼也拯救我们(彼前三20-21)。水洗之所以能洗去人的罪就是因为与主的血『同流』,而又『并用』在洗礼之中,成为洗罪的泉源。不但如此,圣灵也运行水洗之中,使人重生(约三5-6),故保罗说:『神救了我们,乃是藉着重生的洗。』(多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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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的血与水同流及并用的意义,就是证明二者有互相关连的功用。其实赦罪原动力全在乎主的宝血,而水乃是表明主血的运用。若没有主的血,水即无用;非藉着水,血亦不彰。故我们受了这水所表明的洗礼,既等于与主的血發生了关係。兹将圣经中关于血与水相互为用的对照,列表如下:
血
水
1.使罪得赦 来九22;太二十六28 1.使罪得赦 徒二38, 二十二16
2.得救赎 弗一7;彼前一18-19 2.得拯救 彼前三21;多三5;可十六16
3.得洗淨 约壹一7;启一5,七14;来九14 3.得洗淨 徒二十二16;弗五26;林前六11
4.称义成圣 罗五9;来十三12 4.成圣称义 林前六11;弗五26;多三5, 7
5.与神亲近 来十19;弗二13;西一20 5.与神亲近 来十22;彼前三21
6.使人归于神 启五9 6.使人归于神 太二十八19;加三27;罗六3
7.神义显明 罗三25 7.尽神的义 太三15
8.成为国民(教会) 启一6,五10;徒二十28 8.成为国民(教会) 加三28-29;弗五26 -
答:水,本来不能使人赦罪得救;但必须知道,当水被神所用时,就有不可思议的功能,神已决定了赦罪的办法:『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在人认为不可能的事,但『在神却能』(路十八27)。许多基督教不相信受洗能赦罪,就是还没有把『在神却能』的信心建立起来,所以否定了受洗赦罪得救的功能,正如乃缦起初不相信去约旦河沐浴能医好他的痲疯。水是物质,怎能洗去人的罪呢?(徒二十二16)须知神既用它,这水就不平常了。所谓『用水又用血』。当用水时,血又用在裡面,这血是隐藏的,同时,主的灵也运行在水中了,三样都归于一(约壹五8)。此外,这水也是『藉着道』而使用(弗五26),这道就是主的话。祂吩咐门徒说:『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这名就是耶稣。『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即指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得蒙赦罪。所以使徒必须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人施洗,这名在水洗中也是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水洗的要素:
1. 主的道(弗五26;雅一18)。
2. 主的名(徒二十二16, 十48, 十九5)。
3. 主的血(约壹五6-8)。
4. 主的灵(约壹五7-8;创一2)。 -
答:水洗是神的救恩,也是神的救法。不要以为我们只要有信心就够完成得救,乃是藉着信心去遵从神的救法而得救。若单信耶稣是救主,却不遵从祂的救法,这信心是不能生效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这句话包含了人的信心,也指示了神的救法。信心因着遵从救法而得成全,救法也因着出于信心的行动而显其功效。受洗必然得救的论据,就是藉着它为我们成就了下列的大事:
1. 藉受洗从撒但黑暗的权下归向神:(徒二十六18)。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迁入爱子的国裡,就是在受洗的时候。当主耶稣未曾受死復活,是『黑暗掌权』之时(路二十二53),到主从死裡復活,便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主于復活得权后设立洗礼,意义重大。这就是说,因主的死而復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黑暗的权势已开始崩溃,所以主设立洗礼,作为信徒归主的救法。我们脱离撒但的权下,归于主的名下(徒十五14),必须藉受洗开始,如同以色列人脱离埃及而得救,乃在经过了红海的时候(林前十1-2;诗七十七19)。
2. 藉受洗从律法之下被赎出来『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林前十五56)。罪既藉受洗而得赦免,律法的捆绑就解放了(罗七6)。我们本来因罪被看管在律法之下,应受律法的咒诅(加三13),但救主耶稣用血还清人的罪债,便把我们从律法之下赎出来(加四4-5),放在恩典之下(罗六14),这也是在受洗蒙赦罪的时候所成就的事。
3. 藉受洗归入基督,与祂同死、同復活(加三27;罗六3-4;西二12)。这几件都是在受洗的时候作成的。与主同死,即归入祂的死,是向罪死,把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僕,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同埋葬,就是把已死的旧人埋葬在水裏去,如同主埋葬在坟墓中一样。同復活,从水裏上来,就是新造的人,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从死裡復活一样。这些事都是指着人的灵说的,虽现在与肉体无干,但必须藉着肉体去受洗,才能作成这重要属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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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对。主明白应许『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就是『信』加上『受洗』才能得救。如果受洗与得救无关,主只说『信』就够了,何必加上『受洗』?受洗是信心的行为,不信当然用不着受洗。信而不受洗的,就是没有行为的死信『这信心能救他么?』『因为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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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合圣经。信主必须照主的话完全相信,完全遵行,这是基督徒真正信心的表现。信主而不遵守主的话(道),就不是真基督徒(约八31)。现在有的教会废除受水洗,这事违反基督的教训,固不必论。有的教会虽有受洗,但不信服『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的救法(彼前三21),不接受『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的救恩(徒二38),不承认『神救了我们乃是藉着重生的洗』的作为(多三5)。这就是把受洗本身的拯救功能加以抹煞,把它更改为是一种仪式,是作一个见证,此乃不合圣经的严重错误。受洗既是归入基督,与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那么,未经受洗,当然尚未归入基督,尚未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则得救云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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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对。经上记着说:『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受洗归入祂的死』,『我们若与祂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罗六3、8),『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提后二11)。这明确的经文,指出受洗不但是与主同埋葬,也是与主同死和同復活。并不是旧人先死了,然后才去受洗埋葬的。受洗不是证明旧人已死,乃是给旧人在受洗中去归入主的死,同时也在受洗中把旧人与主一同埋葬,又同时,『也在受洗中与主一同復活』(西二12新译),可谓一洗而三事俱备。水洗之所以能拯救我们(彼前三21),即因藉着祂,使我们与基督的死、埋葬、復活同时發生关係。有了这关係,才算得着了重生的救恩。受洗是『归入基督』,得救必须在归入基督时才开始,如同以色列人得救必须经过红海受洗归了摩西一样(林前十1-2)。所谓『信而归主』的人(徒五14, 十一21),就是『信而受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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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上记着说:『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徒十八8)。听、信、受,是必经的三步。必须先听了真理的道,就是得救的福音,于是满心相信,就是信耶稣基督是神,又是赎罪的救主,这样接着就可以受洗了(徒八37)。只要听得明白,信得真确,可以立时受洗,不一定要等候。如五旬节那一天,一开始听信了福音,就受洗三千人。太监一个人在路上相信,就在路上受洗(徒八36-38)。禁卒在信主的当夜,他的一家『立时都受了洗』(徒十六33),『真信主』的吕底亚和她全家,也很快领了洗(徒十六15)但为求信心更真确而坚定起见,多多听道查经后受洗,也是妥善的(徒十七11-12)。受洗以后,继续接受主的教训的造就,并殷勤学习明白真道,也是极重要的(太二十八20;提前二4-7;来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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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受洗。成人有百般罪恶盘踞其心,又有骄傲、迷惑、顽梗、执拗、假冒等等,诸多阻碍接受神的救恩,所以成人必须先有切实信服悔改之心,方能受洗归入基督。婴孩则不同,他天然具有谦虚、清洁、顺服的心,恰是接受神恩的适当条件,这一点比成人好的多了。所以主祷告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路十21)。又对门徒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因此,婴孩受洗比成人更适合,正是神向婴孩『显出来』的一件属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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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婴孩已有与生俱来的原罪,稍长者也有本罪,凡罪人都需要主的拯救(提前一15)。2. 婴孩必须重生,主说:『人若不重生….人若不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婴孩也是『人』,主对婴孩没有指出什么例外,所以也必须受『重生的洗』。
3. 古以色列人诞生八日需受割礼,入于神的约。割礼乃是洗礼的预表(西二11-12),神以基督的血立了新约,受洗即进入神的新约,不分老幼和种族。主吩咐门徒为『万民』施洗,自然包括婴孩在内。
4. 婴孩有比成人更容易进入天国的应许。主耶稣说:『在神国裡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进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十14-15)
5. 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亦是预表受洗(林前十1-2),当时婴孩亦一同过红海(出十9, 十二37),此亦为婴孩应当受洗之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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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信主,就可以给他们的婴孩施洗。迦百农大臣的孩子(约四49-50),及迦南妇人的女儿(太十五28),患病蒙主医治,都是由父母的信心。故小孩虽不知道信主,因父母有信心就可以给他们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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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路五31)。婴孩有病时,他自己尚不知什么叫做病,也不知信靠医生,但父母却立刻为他求医诊治,并且勉强他喫药打针以除病。明乎此,即可瞭解小孩虽然不自知有罪,也不知如何信靠主,仍然必须给他受洗归主,使其蒙恩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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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所接受的是绝对不错的,暂时的不明白也无妨。例如主耶稣为门徒洗脚,门徒都不明白,但还是让主去洗他们的脚。主说:『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约十三6-7)小孩受洗亦然。倘若小孩所接受的,是神永远可靠的救恩,则接受者唯恐其不早不速。因为『现在正是悦纳的日子,现在正是拯救的时候。』(林后六2)小孩蒙主悦纳拯救,归入基督,岂可日俟诸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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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法的受洗,一生只可受一次。因为主耶稣只有一次为我们死,献上赎罪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4)。但那不合圣经方法的受洗,是无效的,应当再洗。例如以弗所信徒只受约翰的洗,只为着悔改,并不是新约教会的洗礼,故还要再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就归主受了圣灵(徒十九5-6),证明后者的受洗才是有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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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洗』的意思,是『一样的洗礼』,并非指一次的。当然,合乎圣经的真洗礼,一生只可领受一次。因为基督受死、埋葬、復活,只有一次就成全救恩直到永远;我们受洗是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当然也只有一次就够。洗礼之所以能使我们赦罪和重生,就是根据主耶稣的死、埋葬和復活的大功绩;洗礼藉着这大功绩,成了救恩的工具,和得救的锁匙。所以使徒在论到『洗礼』时,多与主的『死而復活』相提并论。例如彼得说:『藉耶稣基督復活,重生了我们』(彼前一3)。『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復活,也拯救你们』(彼前三21)。保罗也说:『我们藉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裡復活一样』(罗六3-4)。『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洗礼之中,和祂一同復活』(西二12)。两大使徒把『洗礼』这件事,与基督的『死而復活』连接起来;藉着基督的死和埋葬,使『洗礼』能赦罪,并使罪身灭绝,成为必然的事。同时,藉着基督的復活,成就了我们灵性的『重生』。基督的死而復活,是神大能的福音。这福音是传与普天下人的,福音传到那裡,洗礼也跟到那裡。这福音使人信主,洗礼使人归主,使凡信而归主的人都能得救。这就是我们之所以非常重视『洗礼』之原因。但是,受洗使人得救,是得救的开始,并不是得救的完成。如以色列人过了红海,确实是得救了,尚有漫长而艰难的旷野道路,必须走完,方能进入迦南,那才算得了神所应许的美地。倘若在旷野长征中,犯罪不顺从神的引导,还是要倒毙于旷野,不能进入美地。所以信徒在受洗归主之后,要将信心坚持到底,促进灵修,遵行神旨,一定能丰丰富富的进入神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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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水的洗礼是神所立的救法,这救法是神向人所做的,不是人自己所做的。所以说:『祂救了我们,是藉着重生的洗』(多三5)。神既是藉着它救我们,我们就要相信它的功能,并依法领受,才能得着神藉着它所赐给我们赦罪和重生的救恩。倘若不相信受洗有如此功能,只把它当作人为的仪式或见证,不关係得救的,这就是对受洗没有合理的信心,虽然用水受洗,却不是『藉着道』,就成为不合主道的受洗,自然是无效的。而且用其它的方式来代替神的方法,例如不是全身低头受浸,只用点水洗等,这不是圣经所许可的,更属无效。受洗的信心和方式,若不合乎神的道理与法则,就不能归入基督,也就不可能是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