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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顺道


谢长老您好!
关于奉献十分之一(玛三7-9),晚辈有以下四点请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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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信徒若没有奉献十分之一,算不算构成偷盗罪(夺取神之物)?

答复:

1.十分之一是信徒当献的“神之物”,当献而不献便是夺取神之物(玛三8)。

2.主耶稣教训我们说,新约时代的信徒也不可不奉献十分之一(太二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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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如果构成偷盗罪,信徒该如何做才能蒙主耶稣赦免呢?

答复:

既然知道不奉献十分之一是一种过犯,当然要悔改,并求主耶稣赦免啊。开始实行十分之一的奉献,乃是切实悔改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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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信徒若持续不奉献十分之一,最后的结局会如何?

答复:

1.可能工作不顺利,生活发生困难。

2.台湾中区教会有一位信徒,起初奉献十分之一;因此,蒙神赐福,工作非常顺利。后来他想,与其每一次奉献一点点,倒不如多积聚一点钱才奉献,岂不是更好吗?但等到他积聚很多钱的时候,他竟然舍不得一次要奉献这么多,所以心里极其不甘愿,只好作罢。结果,工作一直走下坡,而后悔莫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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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如果信徒不顾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好或坏,仍旧持守十分之一的奉献,那神会怎么祝福他呢?

答复:

1.经济状况不好的人,收入微薄,十分之一的奉献必然不多,则对于原来的生活应该不至于影响太大吧?

2.他既然在穷困当中仍然甘心乐意地奉献十分之一,神当然会祝福他,使他的收入增加的呀。

3.台湾总会财务负责人郭顺命长老是一个大企业家,除了奉献十分之一之外,每逢总会的经费不足,或各地教会要建筑会堂之时,他都必责无旁贷,随时奉献。因此,蒙神赐福,无论投资任何企业都必成功。

4.台南南门教会蔡雨霖长老经营过亚洲唱片公司(是台湾第一家唱片公司),以及炼锡工厂。事业一帆风顺,赚了好多钱。当他正在经营唱片公司的时候,有一天我去拜访他。他很满意地对我说:“印唱片,好像印钞票。”他的意思是说,利润非常高啦。他之所以能如此成功,乃因奉献十分之一,得著神的喜悦,而蒙祂特别赐福的缘故。到了晚年,准备把公司交给他儿子们经营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一定要奉献十分之一,神才会赐福给你们喔。”这是另外一次,我去拜访他的时候,听他说的。哈利路亚,感谢主。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