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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渐明




红娘,成名于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女主角的婢女,因撮合男女主角而被后人引申为“媒人”。对基督徒而言,圣经《创世记》二十四章里的老仆人则是婚姻介绍的最佳典范。

当世人不认识婚姻原是创造万物的真神所设立的,就任意而行、分分合合,甚至不惜违反天父真神为人类永续美好发展所设立的婚姻,竟欲强加推翻婚姻的本质定义,这正是如今社会乱象的写照!

神设立婚姻,对人而言,除了满足人的生理需求并得到帮助与扶持,也能借此体会出神对人的爱;对神而言,期望人能生养众多以治理全地,养育敬虔后代以宣扬真神美德,至终能灵性成长以承接永生。所以,神首先在旧约《创世记》为人设立了婚姻,进一步又在《雅歌》以良人和佳偶暗喻神与人之间亲密美好的关系,到了新约保罗书信则明白阐释基督与教会就如同夫妻关系密不可分,最后在《启示录》里,耶稣基督迎娶装饰整齐的教会进入永生的国度。由此可见,婚姻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而已,更是直指耶稣、直指永生,是生命中极重要的信仰课程。

既然如此,天父要求祂所爱的儿女不可嫁娶未信者,避免犯此大恶以得罪神就再理所当然不过了,而为了达到真神对我们嫁娶主内的期盼,婚姻介绍就成为很重要的媒介!

文章一开始所提到《创世记》二十四章记载著婚姻介绍的典范则是透过四种角色来成就这件美事:


亚伯拉罕

首先登场的是亚伯拉罕,他请老仆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1,极其慎重的托付他为儿子做婚姻介绍,这么做也让老仆人兢兢业业、使命必达。现今教会里的家长面对儿女的婚姻,是否有像亚伯拉罕如此认真严肃地看待?是否用郑重的态度托付并信任婚介人员?这是首先要扪心自问的。接著,亚伯拉罕要求老仆人要往本地本族,而不要在这迦南地娶女子为妻,如此坚持不嫁娶外邦也是现今父母应当效法亚伯拉罕的。最后亚伯拉罕也清楚地向老仆人表态,如果女子不肯跟来,也不可带以撒回那里去,这同时也清楚地提醒我们,即便暂时的婚姻介绍不顺利,也不可与世俗妥协,离弃已分别为圣的尊贵身分!


老仆人

第二个角色是老仆人,事实上他也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导演当然是在幕后的神。一开始老仆人向他的主人郑重起誓,展现绝对的忠心和无比的决心,对我们而言,神是我们的主,因著主的缘故,婚介人员也愿意为了主内青年,展现如老仆人般使命必达的决心,不负家长所托;倘若这位老仆人就是主的以利以谢(创十五2),又更能被其无私的伟大情操所感召,因为他原本是在亚伯拉罕生以撒前,被指定承受家业的人选!

接著,老仆人以祷告开始他的工作,高举神的权柄,将主权交到神的手中,由神的旨意来决定、来引导,结果神所预备的利百加就适时的出现了。这教导所有的婚介人员,婚介工作前一定要先祷告神,才会有合神心意的果效。当老仆人在进行他的工作过程中,神所赐的道路还没有显明时,老仆人选择定睛看著利百加的作为,一句话也不说,有时婚介人员在介绍进行中,过多不当的人意话语和举动往往会阻挡,甚至破坏了神的安排,不可不慎!


利百加

第三个角色是利百加,拥有著一颗真实爱心的女子,老仆人仅仅请求拿水给他喝,利百加不只做了这事,她还顾念正渴著的骆驼,主动为老仆人承担起喂骆驼喝水的繁重工作。2而利百加也有敬虔的信心,当她听到老仆人对神的祷告(创二四26-28)以及对她家人的自白(创二四34-49),虽然那时还未认识耶和华,但仍虔诚地相信并接受真神的安排,正如经上所说的,神会分别虔诚人归祂自己(诗四3;徒十2)。后来,当利百加的家人问她是否要放弃在家多住十天的权利时,3她勇敢且主动地回答:“我去!”因为她已看出这是出于神的美好安排就不再犹豫。

虽然现今已不再像旧约时代神的祝福以外在物质为主,即使没有像利百加有神所赐的美貌,教会的未婚青年若能学习利百加的爱心与信心,神必然祝福赐下属灵的美好,更能长久地吸引懂得珍赏的人,正如主耶稣虽无佳形美容,却是我们的救主,在祂有无限的美好,让我们能好好享受主的恩典!而当青年得蒙神所赏赐的介绍机会时,也应拿出像利百加的主动与勇气,才能把握当下的机会成为赢家(传九11)。


利百加的家人

最后的角色是利百加的家人,当利百加跑回家告诉家人有关老仆人的事时,她的哥哥拉班就“跑”出去找老仆人并热忱的接待他,非常尊重老仆人。当老仆人说明完来意后,利百加的父兄因为尊重神而不敢说好说歹。后来,利百加的母兄也尊重利百加,让她做出提早离家的决定。家长是否能尊重婚介、尊重神、尊重儿女而不要有过多主见,甚至强势主导,有时会攸关婚姻介绍的成功与否!


以撒vs雅各

《创世记》二十四章是以撒透过老仆人的婚姻介绍模式,而另一种模式则是在《创世记》二十九章雅各的自我婚姻介绍(10-13节),貌似现今的自由恋爱,自行选择结婚对象(18节)。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雅各可自行选择结婚对象,但仍局限在其父亲以撒所交代去娶其外祖家的,而非迦南的女子(创二八1-2),所以即使教会青年以雅各的模式进行交往,也要谨守主内通婚的原则,善于保守己心,不让尚未在我们教会信主的异性有可乘之机,尊重自己也尊重神!

然而以撒是以撒,雅各是雅各,除了个性的差异外,有时也伴随著当下的情境和机会,著实不易评断孰优孰劣!倒是这两位古圣徒后来的人生境遇给了我们参考省思之处,以撒的完全顺服为他带来平顺安稳的一生;雅各一生追求所爱,从长子的名分到貌美的妻子,至终却只让他得到自觉又少又苦的平生(创四七9)。

我们无须选择天平的两个极端,即便进入雅各式的婚姻介绍模式,以撒顺服神的模范仍可时时引导我们的脚步,相信天父真神必会喜悦顺命的儿女而赐下平顺的道路,在这婚姻的事上,使神的名得著荣耀,使祂的儿女得著幸福!

当教会的红娘为了所“疼爱”的未婚青年尽了圣经教导的一切努力,相信教会青年与家长也能被感动而“敬爱”红娘,真正做到:我爱红娘,红娘爱我,为你(你)搭起共承主恩的桥梁!



注:

1.“大腿”其实就是男性生殖器的委婉说法,古今男性都把自己的生殖器视为最大的隐私,再则把手放在割礼的地方表示郑重地与神立约,可见当事者严肃看待的程度!(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著,旧约圣经背景注释,校园书房出版社,2006年,页65。)
2.骆驼一次最多可喝约25加仑的水,而当时的打水瓶不超过3加仑,老仆人则带了十只骆驼,换言之,利百加最多要打八十几次的水,即便次数减半,也是颇为繁重的工作(同上,页67)。
3.他们所要求的十日时间,能够给他们足够机会查明是否一切属实。利百加得到谘询的理由,可能是因为她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离开家庭的保护,是要冒颇大危险之故(同上,页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