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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霞


罪恶的根源都追溯到魔鬼(撒但)。例如:《约翰壹书》三章8节:“魔鬼从起初就犯罪”;面对阻挡人相信真道的行法术者,使徒保罗斥责他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徒十三10);

主耶稣斥责内心刚硬的犹太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它从起初是杀人的……它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当然,不信耶稣的恶人不是魔鬼“自然生产”的。

我们相信神是全知全能至善的,魔鬼是邪恶的源头,那么,魔鬼从何而来呢?许多神学家相信神创造良善的天使,1 天使是灵界的活物,没有属血气的身体,能力和特质各方面都超越人类。

魔鬼曾经是良善的天使,因为不甘居于原本的地位,高傲得想与神同等而堕落,成为对抗神的邪灵。2《犹大书》6节说,犯罪的天使被拘留在黑暗里;《彼得后书》二章4节说,神把那些犯罪的天使“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类似情况的描述也出现于《启示录》二十章2-3节:“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绑一千年,扔在无底坑里。”

对照这两处经文,让我们看见一个事实:彼得所说犯了罪的天使,就是约翰在异象中所看见的魔鬼;彼得所说的黑暗坑,就是约翰所看见的无底坑(监牢);神给恶魔有限却足够的自由,可以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3 由此可知魔鬼是犯了罪的天使,无庸置疑。

有些神学家和哲学家却认为《圣经》没有详述魔鬼的来源,于是提出各种魔鬼的来源说。笔者在此简介这些毫无《圣经》根据或曲解《圣经》原意的说法:

一.文学家笔下的“路西弗”4

中世纪之前有很多教父论及魔鬼是犯罪的天使,人们也普遍相信“路西弗”是魔鬼堕落前的名字,因此,但丁写《神曲》、约翰弥尔顿写《失乐园》时,很自然地采用路西弗这名字。

《神曲》、《失乐园》都说路西弗拒绝臣服于圣子基督,率领天上众军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旗反叛。经过三天的天界剧战,路西弗的叛军被基督击溃,在浑沌中坠落了九个晨昏而落到地狱。

此后,神创造天地和人类,路西弗为了复仇并夺权掌控天地,乃化为古蛇潜入伊甸园,引诱夏娃去吃分别善恶树的禁果,并利用夏娃引诱亚当,两人都犯罪违抗诫命。

于是路西弗如愿,连带使神的受造物一同堕落,并为众鬼开启了通往世界的大门,从此罪恶、疾病、死亡遍满了地面。(这种显然是依据一些神学家对撒但的说法,加以合理化的小说叙述而套上“路西弗”的名字。基督徒不必认真追究其真实可靠性。)

二.衍生自宗教进化论或中东神话的魔鬼论

迦南人认为拂晓的明星是称为Shalem的神祗,而黄昏的明星是称为Shahem的神祗,Shahem因为嫉妒荣光的太阳神Shalem而发动战争,却以惨败告终,并从天上被扔了下来。

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 Religion;又称祆教)于中东传播,在萨珊王朝时成为波斯帝国的国教。祆教认为代表光明的善神是阿胡拉玛兹达,善神的随从都是天使,代表黑暗的恶神是安格拉曼纽,恶神的随从都是魔鬼,互相之间进行长期的斗争。为了战斗,善神阿胡拉玛兹达首先创造了火,并创造世界和人。

火是“正义之眼”,是善神最早创造的儿子,象征神的绝对和至善,所以波斯庙中都有祭台点燃神火,最壮观的是在伊朗利用天然气修建的神庙,四方的神庙四角有四根连接天然气井的管道,在庙顶四角有四个日夜燃烧的火炬。如此,善神与恶神不断战斗。

宗教进化论者认为人心所浮现的恶意即是恶魔。当人类遭遇自然力量的威胁、自己或他人的恶意,自然而然会去寻找其源头。这些造成恶意的原因被具体化而成了邪灵、恶神,甚至到最后形成了所谓的恶魔。

综观世界历史,人类文化早期的泛灵论(Animism)时代,并没有恶魔的存在,那时候顶多有邪恶精灵的出现,或是所谓的恶作剧精灵(Trickster)。

后来人们相信善与恶始终是对立的,相对于代表正义的善神,代表邪恶势力的恶神也随之登场,彼此共存,相互制衡。源于波斯及巴比伦等地的宗教都主张善恶二元论,揭示了光明与黑暗两股势力的源头。

虽然有人认为《圣经》里的善恶论亦承袭自此,认为《圣经》中有关灵界的记载反映了中东宗教神话的影响;然而,基督教的信仰观点并没有涵盖任何流行于中东的二元论。

三.“魔鬼自有说”来自撒但教、二元论或归纳法的推论5

魔鬼原是有大能的天使,高傲堕落而成为邪恶的灵界活物。然而,撒但教的信徒相信“撒但自有说”,他们相信撒但与神能力相等,撒但掌控世上的色情和荣华富贵,他们认定撒但将启动他们进入一个新纪元的世界。归纳法也可推论出“魔鬼自有说”。

善恶界线分明,“魔鬼必然与神对等”。试用理性的归纳法来思考:“善”生出“善”,“善”绝对不会生出“恶”;“恶”生出“恶”,“恶”绝对不会生出“善”。善恶截然划分是理所当然的,使徒保罗也说“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既然光明与黑暗不相通,“魔鬼自有说”才有可能解释恶的来源。

人一旦落入这种逻辑的陷阱,就不相信良善的天使悖逆而成为邪灵,不相信“善”可能变成“恶”,也不相信神能管制魔鬼,从此就钻进“魔鬼自有说”的死巷。因此,世界历史上就有二元论的宗教,这些人虽相信神的永恒存在,但也相信与神一样自有的,并非神所创造的恶魔,与神敌对争战。

大多数的有限神论者(否认神的全能)都持守二元论(如:祆教或摩尼教),他们认为神一直存在,有一非创造的恶魔限制了神所能做的,并且恶魔与神争战。神想要胜过恶魔,可惜做不到。

二十世纪,个人主义的教授布来曼(Edgar S. Brightman)和进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属神体一位论Unitarianism)学派都主张有限神论。

哲学教授布来曼认为恶乃在神的本性之内,他认为神是一种永远活跃的意志和恒久的个人意识,这位神藉著“既有的”(Given)来工作。

这“既有的”之所有组成元素有两个特征:1.在神的经验中是永恒的;2.不是意志性或创造性作为的产物。布来曼认为有限神论是基于对善与恶一种现实的认知,激励我们和神合作来战胜邪恶。

然而,如果邪恶之源头的那个“既有的”是神自己本性的一部分,神的本性中若有恶,甚或神也行恶,这种内在二元论必然使人强烈质疑神的全然良善。

还有人主张“神是至善的,神造的世界没有恶;魔鬼自有,在神的创造之外。先有魔鬼,促使神预备基督来除灭魔鬼的作为”。然而,如果魔鬼与神同样自有,基督既成全了救恩,目前神却任凭魔鬼猖狂,我们怎能确信将来神必除灭魔鬼呢?

如果魔鬼不是犯罪的天使,至今神没有连根拔除魔鬼,我们怎能确信战争的胜利必然操之在神?如果神无法约束魔鬼,使徒保罗如何打那美好的仗呢?(提后四7),如果魔鬼超越神的管辖,我们穿什么军装才能抵挡魔鬼呢?

因为至善的神所造的全都美好,所以魔鬼不是神的原始创造。在六日的创造的过程中,《圣经》再三复述:“神看著是好的”(创一4、10、12、18、21、25);最后又说:“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

神照著祂的形像来创造亚当,神没有创造恶人,而是能自由选择顺从神或背叛神的人;善恶果并非要引诱人犯罪,神警告过亚当死亡的后果,亚当却违背神的旨意而成为罪人,成为悖逆之子(弗二2)。

神创造人,我们却说“神创造罪人和恶人”吗?不可!就像逆子弑父,我们不该质疑父亲为何生出一个杀自己的儿子!与此同理,神创造服役的灵,神没有造邪灵;神创造善良的天使,但高傲的天使变成邪恶的灵,成为神的仇敌。倘若有人硬是要论断“邪灵是出于神的”或质疑“神为何造出自己的仇敌”,就是扭曲真相了!

魔鬼从起初就犯罪,6耶稣基督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有人扭曲本节经文的解释,主张魔鬼自有于创世以前、万古之先,促使神有个救赎计画,预定基督来除灭魔鬼的作为。

然而,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基督)预定的形像(罗五14)。神早在创世以前就预备在基督里的救恩,基督要道成肉身来救赎世人(弗一4-5;提后一9),显然在亚当受造之前,神知道亚当会犯罪;神并非在亚当犯罪以后,不得不计画来救人。

与此同理,并非先有撒但的作为,使神不得不预备基督来除灭魔鬼;在天使受造之前,神知道有些天使会犯罪而成为恶魔,神早有计画来除灭恶魔。然而“魔鬼自有说”却使人强烈质疑神的全知全能。

“魔鬼从起初就犯罪”显明魔鬼在神的律法审判系统之下被定罪(约壹三4),间接证明了魔鬼原是服役的灵,却因骄傲而被神定罪。《约伯记》说,撒但“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伯一6-7),显示撒但离开本位,遍地游行(犹6),接著混杂在神的众子当中,假意侍立在神面前,却控告敬畏神的人(启十二10)。

撒但质疑神的眷顾有所不公而主动向神挑战,神却限制撒但的行动,神有权吩咐撒但要留下约伯的生命(伯二6)。《犹大书》说,那些等候审判的天使被锁链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神不救拔天使(来二16),天使的罪不得赦免,犯罪之后被拘留在与神隔绝的黑暗里(启二十7的“监牢”),但尚可四处游荡,只怕耶稣的驱除。

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极有启发性,7他看见一位天使拿著大链子捆绑撒但,扔在无底坑里(对照启二十7的监牢);捆绑释放之后,魔鬼将迷惑列国,围困圣徒蒙爱的城(启二十8-9)。

这些经文都说明了有绝对主权的神在起初就判魔鬼有罪,表明了魔鬼无法逃脱神的控管范围,自然就排除了“魔鬼自有说”所主张的魔鬼原先与神同样自有。

恶魔不是神的原始创造。有些天使还未堕落以前,神知道他们会堕落,神也有计画来除灭恶魔的作为(约壹三8)。主张“魔鬼自有说”的人否认“高傲的天使要与神同等而堕落成为魔鬼(邪灵)”,他们认定魔鬼与神同样自有,等于否认了独一的神创造万有。

然而,《圣经》里的创造论排除了“魔鬼自有说”,因为唯有神创造并托住一切存有。无论“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启十6),“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西一16),《约翰福音》一章3节强调:“没有一样不是藉著祂造的。”

创造论不仅肯定神创造万有,肯定万有原都是善的,同时弃绝了神的创造以外还有其他实在的存有;创造论绝无空间给任何的二元论,也排除了魔鬼自有于神所掌管的万有之外。

在“起初”的某时刻,“执政的、掌权的”天使犯了罪而成为“管辖这幽暗世界的”恶魔(弗六12)。目前恶魔行动受限,有著“不可迷惑列国”这一种“捆绑”的限制,恶魔在黑暗中行恶,同时也战兢等候神的审判(彼后二4)。

神降灾,祸福都是神的命令(赛四十五7;哀三38),神也亲自道成肉身,成为恶的受害者,显然神为恶负责。天使之所以堕落,因为心中高傲(结二十八17;赛十四12-15);世人之所以犯罪,则因听从邪灵(创三4-7;弗二1-3)。

天使和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可把罪的责任推卸给神,不可认为罪恶是因神的创造才出现。神全然慈爱良善,为何神所创造的世界有罪恶的存在?为何神赋予天使和人选择善恶的自由意志?

有人认为神容许恶的存在,为要彰显神的本性(参:罗九17:神在法老身上彰显权能,使神的名传遍天下),此说却无法全面解答恶的存在问题。恶的存在属于隐密的事(参:申二十九29)。

神的旨意和作为莫测高深,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林前一25);在神的掌控之内,祂任凭恶魔暂时为非作歹,最后依然成全神的美意,8这实在是神深奥的智慧(罗十一33-36)。

四.修正有关神良善的概念

加尔文派的克拉克(GordenH.Clark)主张决定论(determinism),9他区分了神的教训性旨意(道德行为,如十诫)和命定式旨意(神促使某事件发生)。而神既不犯罪,也不必为罪恶负起责任。克拉克承认神的至善和绝对主权,因而对于邪恶问题的答案,采用类似以下的三段论述法:

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是神所引起的。

神所引起的一切事都是良善的。

所以无论发生什么事(甚至大屠杀)都是良善的。

在克拉克的理论体系中,他重新定义神的良善这个概念,良善一词历经情境变化,和一般认为神良善的意义出入极大。当克拉克讨论责任归属“人要为不道德负责任;而神不用负责任”时,良善的本质就受到质疑。

“神行善”和“人行善”这两个并不是平行叙述,究竟如何给“良善”一个定义,令人深感困惑。在这理论当中,良善是神随性的意愿吗?或者神的命定式旨意是随意又独断的,或者神的教训性旨意是随意又独断的。克拉克的理论体系解释恶的存在犹如雾里看花。

五.否认邪恶的实存性

佛教主张邪恶其实是一个幻象。各种泛神论与一元论的观点也都否认邪恶的真实性。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说邪恶是一种“缺乏”,缺少了善的存有应有的要素。奥古斯丁用这观念来挪除神的责任,因神对非存有的恶不必负任何责任。10

十九世纪的士来马赫(Schleiermacher)不相信良善天使堕落而变成撒但,他认为耶稣并没有说魔鬼与救赎有关,因此撒但不属于基督教思想的核心;倡导神话解构的布特曼(R. Bultmann)则批评:“我们不可能一方面用无线……,且受益于现代……发明,另一方面仍相信……魔鬼、灵界活物和神迹”。

自由派神学家认为所谓的撒但不过是把抗拒善的恶念人格化而已。哲学家斯宾挪莎(Benedict Spinoza)认为只有一个本质存在,所有可区别的事物都是那本质的不同属性。

基督教科学(Christian Science)的艾迪(Mary Baker Eddy)也有类似的观点:唯一真实的就是神自己,灵是真实而永恒的;物质却不真实又短暂,恶只是物质感官的一种幻觉或错觉。邪恶、疾病和死亡都源自信心不足,只要有正确的信念就能驱除邪恶。

二十世纪,神学家田立克(Paul Tillich)把邪灵非人格化。属乎邪灵是强而有力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结构的一种特征,而非人格性的个体;二十世纪的另一个神学家巴特(Carl Barth)强调邪灵和天使之间有一种绝对且排他性的对比。邪灵的起源和本质在于虚无、混乱与黑暗。巴特也否定了恶与恶事的实存性。

以上的论点都否认了《圣经》中所说的“恶魔实存”,保罗勉励信徒要靠主刚强,与“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这争战是虚幻的吗?请回归《圣经》!

结论

《圣经》明说,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也是行邪淫(利二十6),拜耶稣以外的存有就是敬拜恶魔,吃祭偶像之物就是吃鬼的筵席,会惹神愤恨(林前十20-22)。让我们牢记:神创造万有,“善”选择悖逆神就变成“恶”,恶魔不是自有的;天使与恶魔争战,我们也与恶魔争战,我们当用信心灭尽恶魔的一切火箭!(弗六18)。



注:

1.《创世记》虽然没有提及神创造天使,但是《诗篇》一百四十八篇第2和第5节说明天使是神创造的灵界活物:“祂的众使者都要赞美祂!祂的诸军都要赞美祂!因祂一吩咐便都造成。”神创造天使的时间应在创造天地的开始,因为神立大地根基的时候,神的众子(众天使)都欢呼(伯三十八4-7)。

2.何时发生天使的悖逆,我们无从得知,但天使的悖逆,必然介于神完成创造并宣告所造的一切都很好之后、人犯罪堕落之前的某个时间。天使的受造和堕落发生在创世“起初”的某个时段。

3.有关这部分的论述,请参郭俊豪、李清义译,Millard J. Erickson,《基督教神学,卷一》,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2005,页627-683。

4.路西弗(Lucifer)是拉丁文,由lux(光,所有格lucis)和ferre(带来)所组成,意思是“光之使者”,是众天使中最美丽的一位。中文和合本《旧约圣经》的《以赛亚书》十四章12节:“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按这“明亮之星”的拉丁文发音翻译就是“路西弗”。

5.据2007年3月24-25日联总第九届第二次真理研究委员会议纪录,正式议决:否认魔鬼自有说。笔者驳斥“魔鬼自有说”的见解系承袭谢顺道长老对“魔鬼是否自有”的回应。

6.“起初”一词(创一1),《七十士译本》译为“archee”,与出现在《新约圣经》的“太初”(约一1)、“起初”(约壹一1)、“首先”(启二十二13),都是同一字,意思是永远的过去。

7.黄以利沙长老在所著《启示录的研究》,一书里解释《启示录》二十至二十一章:“捆绑”就是限制行动,使它不得任意妄为。“一千年”是象征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不是整整一千年。“无底坑”就是黑暗坑,拘留魔鬼的监牢。

“暂时释放”是暂时允许魔鬼与圣徒激烈交战(启十一7),这争战是灵界的圣战。“迷惑列国”即对真信徒空前绝后的大逼迫(启二十7-9)。但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当逼迫最猛烈的时候,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它们。

然后,魔鬼就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二十9-10)。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一切都更新了,再也没有罪恶和痛苦和死亡。

8.例如:撒但利用犹大来卖主,主耶稣再三提醒犹大,犹大却甘愿沦为灭亡之子(约十三,十七12);撒但又藉著无法之人的手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徒二23),企图破坏神的救恩,结果却成全了神的救恩。

9.决定论否认神允许人行恶,因为人的意志不自由;神的旨意使万事发生,包括人一切善恶的行为。

10.John Hick在《邪恶与那慈爱的神》一书里,将神义论分为二类型:奥古斯丁式的将邪恶视为创造的一部分,以达成更高的良善;爱任纽式的则认为邪恶是神造作灵魂的部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