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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基本信仰(二)--信聖經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第1617節)。

 

1.神的靈感動人寫的

 

「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第一章第21節)。聖經是神默示人的話語,是神的聖靈感動人寫的。

 

2.十誡是神親自寫的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出埃及記第卅一章第18)。古時候的十誡法版,乃是神親自用指頭所寫的。

 

3.聖經的作者是真神

 

以色列國第二任國王大衛,在臨終時說:「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撒母耳記下第廿三章第2節)。可見,聖經的話有時是神的聖靈藉著人的口來傳述,或藉著人的手來記錄。雖然寫舊約和新約聖經的人物約有四十名左右,但他們不過像四十枝筆,真正執筆者乃是真神。

 

 

二、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

 

1.經上的話不能廢

 

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約翰福音第十章第35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第五章第1819節)。可見,神的話是永不改變的真理,能使人像神一樣有永生;神的話不能廢掉,都要成全,不尊重神的話,就不得神喜悅;誰尊重神的話,照樣遵行,又教訓人遵行,神必喜悅他、尊重他。

 

2.聖經要證明耶穌是基督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翰福音第五章第394647節)。

 

耶穌升天前對門徒說:「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著經上所寫的,基督必須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加福音第廿四章第4448)。由此可知,主耶穌以聖經上的記載來證明他就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等候的彌賽亞救主,祂要為罪人受害、死而復活;這聖經是給耶穌作見證的,人因查考聖經而能尋得永生。

 

3.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合乎聖經

 

保羅書信中嘗云:「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第一章第69節)。可見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符合使徒的教訓--聖經的教導,不可增添、減少或更改,否則會被神咒詛。

 

經上記載,「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裏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使徒行傳第十七章第23節)。可見聖經是真理的標準;凡違背聖經,或以人意增減更改聖經,必自取敗壞,招惹災禍。誠如啟示錄所云:「我向一切所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示錄第廿二章第1819節)。可見聖經是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它具有絕對的權威性,因它是神默示人的真理。

 

 

三、信徒生活之準則

 

1.聖經是信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詩篇的作者作詩云:「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第一一九篇第105節)。基督徒相信耶穌作救主,跟隨主的腳蹤行,在日常生活中乃是以聖經神的話作腳前燈,才不致迷失在黑暗世界裏;在神的話語引導之下,如腳前燈照明路況,不致踢到絆腳石而跌倒,不致跌入魔鬼的陷阱裏。基督徒走在天國路上,以神的話作路上的光,才不致走錯路而沉淪下地獄受永刑,反而因正確地走在得救光明的路上,直到度完人生,進入神為人所預備的榮耀的天國。

 

2.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第1617節)。真神是造人的主,是人類道德的根源,祂的話教訓人愛神愛人,督責作錯事的人要改過自新,歸回正途,教導人要學聖經上合乎真理的義道,效法義者耶穌基督,對人類修心養性及日常生活大有助益;凡信耶穌接受赦罪洗禮的人,藉聖經的教導,得以行為完全,按神旨意實踐各樣善事,得以榮神益人,可見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

 

3.聖經不可因時代的潮流而改變

 

「神的言語,句句是煉淨的,投靠祂的,祂便作他們的盾牌。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言第卅章第56節)。可見,聖經不可隨著時代的潮流而有所改變。保羅亦提醒我們:「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希伯來書第二章第1節)。

 

耶穌曾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豫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79節)。是故,當以心靈和誠實拜神,不可心口不一,言行相背,更不可將人的吩咐當作聖經的道理來教導人,否則拜神成枉然,豈不與天國絕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