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紀念主恩:『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4, 25)。主為我們捨身流血,此恩固無時或忘,每逢喫主聖餐時,更應有深刻沈痛的記念,正如保羅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2.表明主死:『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死,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0)『表明』二字,原文是『傳揚』。記念是內心的追想,表明是事實的傳揚。主的替死,是為著古今普天下的人,凡是還作罪人的,主的死都與他們有關係。故須不斷的傳揚,使人人都信靠主的替死,得與神和好,又因祂的生而得救(羅五10)。
3.恆守主約:『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二十二20)立約的本意在赦罪。故經上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羅十一27)神與古以色列人立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神的約,神也不理他們(來八9)。現在神用祂兒子的血,與我們立赦罪的新約,神是信實的,祂不會背乎自己。我們就當恆守此約,在領杯時,要嚴肅地永矢勿渝,就是不再故意犯罪,不將那使我們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來十26, 29)。
4.等候主來:『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主死』和『主來』是兩件事,每逢喫主的聖餐,一方面是表明主的死,一方面是等候主的再來。因此聖餐不單叫我們回頭去記念十字架,它也叫我們的心目仰望主耶穌基督的再來,而不可鬆懈儆醒、預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