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水洗是神的救恩,也是神的救法。不要以為我們只要有信心就夠完成得救,乃是藉著信心去遵從神的救法而得救。若單信耶穌是救主,卻不遵從祂的救法,這信心是不能生效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這句話包含了人的信心,也指示了神的救法。信心因著遵從救法而得成全,救法也因著出於信心的行動而顯其功效。受洗必然得救的論據,就是藉著它為我們成就了下列的大事:
1. 藉受洗從撒但黑暗的權下歸向神:(徒二十六18)。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愛子的國裡,就是在受洗的時候。當主耶穌未曾受死復活,是『黑暗掌權』之時(路二十二53),到主從死裡復活,便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主於復活得權後設立洗禮,意義重大。這就是說,因主的死而復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黑暗的權勢已開始崩潰,所以主設立洗禮,作為信徒歸主的救法。我們脫離撒但的權下,歸於主的名下(徒十五14),必須藉受洗開始,如同以色列人脫離埃及而得救,乃在經過了紅海的時候(林前十1-2;詩七十七19)。
2. 藉受洗從律法之下被贖出來『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十五56)。罪既藉受洗而得赦免,律法的捆綁就解放了(羅七6)。我們本來因罪被看管在律法之下,應受律法的咒詛(加三13),但救主耶穌用血還清人的罪債,便把我們從律法之下贖出來(加四4-5),放在恩典之下(羅六14),這也是在受洗蒙赦罪的時候所成就的事。
3. 藉受洗歸入基督,與祂同死、同復活(加三27;羅六3-4;西二12)。這幾件都是在受洗的時候作成的。與主同死,即歸入祂的死,是向罪死,把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同埋葬,就是把已死的舊人埋葬在水裏去,如同主埋葬在墳墓中一樣。同復活,從水裏上來,就是新造的人,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從死裡復活一樣。這些事都是指著人的靈說的,雖現在與肉體無干,但必須藉著肉體去受洗,才能作成這重要屬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