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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禮──為的是記念主

記念主

主耶穌在被猶大出賣的那晚,在晚餐中,拿起餅來祝謝後,把餅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後來,祂的使徒保羅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哥林多前書十一23–26

主耶穌基督親自設立聖餐禮,並吩咐門徒應當如此行,為的是不斷記念祂,直等到祂來。今天,我們也必須透過聖餐禮,表明主的死、記念祂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約,思想神對我們深刻的愛。這樣的宣告,同時提醒我們,要常常盼望在天國與主同喝新杯的那日子。(請參馬太福音廿六29)。

聖餐的功效

與主的生命聯合

為什麼主耶穌稱那一塊祝謝後的餅,為祂的身體,而那杯祝謝後的葡萄汁,為祂的血呢?祂為什麼吩咐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並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呢?(約翰福音六55

聖餐禮,乃是由主設立、由主吩咐門徒遵行,且與得救直接相關的三項聖禮之一。除了聖餐禮,聖禮尚包括洗禮與洗腳禮。這些聖禮,透過實物與特定動作的執行,在主話語的應許與聖靈的運行下,達成屬靈的奧秘與功效。所以主所說的「我的肉、我的血」,並非指祂肉身的肉和血,而是經由祝謝而產生屬靈變化的無酵餅與葡萄汁;當我們領受聖餐時,其實在靈裡是真的在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哥林多前書十16),並藉著領受聖餐,與主的生命聯合:「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翰福音六53–56

在末日得以復活

藉著領受聖餐,基督常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常在祂裡面。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就有永生,並將來在末日要復活。因此,所有信基督的人,都必須領受聖餐。

聖餐的材料

主在設立聖餐禮時,吩咐門徒「也應當如此行」(路加福音廿二19)。因此我們必須遵照主的樣式來辦理聖餐,包括使用與主同樣的材料:一個無酵餅、一壺葡萄汁(馬太福音廿六29)。

在成分上,耶穌設立聖餐時所用的餅與杯,必都不含酵,因當時是逾越節,是除酵的日子。由於酵代表罪(哥林多前書五8)、錯誤的教訓(馬太福音十六612)和假冒為善(路加福音十二1),而聖餐在靈裡既是無罪的基督的肉與血,便不能有酵,所用的餅必須是僅以麵粉加水烤成的無酵餅,所喝的杯是未發酵的葡萄汁,而不是發酵過的葡萄酒。

在數量上,無論會眾是多或少,都只用一個餅、一個壺。因為,「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以弗所書四4)」,因此「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十17)在主領者奉主耶穌聖名祝謝後,這個餅將按人數被擘成小塊,這一壺葡萄汁也將被倒為若干小杯來分受。

聖餐禮的舉辦與領受

聖經並未特別指定領受聖餐的次數和頻率,但強調聖餐禮的功效和意義。因此,人是否謹慎領受聖餐,以達主設立聖餐的目的,遠比參加聖餐禮的次數和頻率更為重要。

逾越節,曾是神用羔羊的血,救贖以色列民脫離奴隸身分的日子;而今,藉著真正的逾越節羔羊──耶穌基督的被殺獻祭,我們得以脫離罪奴身分(哥林多前書五7)。逾越節既然作為基督救恩的預表,那麼神所吩咐以色列民守逾越節的方式,便成為今日領受聖餐的教導。因此,在領聖餐的時候,領受的人要同在一處。已祝謝過的聖餐不能留到隔天,並且只有已經受洗的人才能領受聖餐,因為這是主與祂的教會在靈裡的團契。若有人尚未受洗、或所受的洗並非按照聖經吩咐的方式,那麼他便還不能領受聖餐,因為他的罪還未被洗淨,還不屬於基督。這些教訓,都是照著神針對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方法的吩咐(請參出埃及記十二104648–50)。

在領受的態度方面,我們必須用嚴肅敬虔的態度來看待聖餐禮,因為我們是在領受基督的身體與血,而非一般的飲食。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哥林多前書十一27–29

在領受聖餐之前,我們必須先默禱,省察自己、除掉心裡對別人的怨恨、求主赦免我們的罪、立志效法基督完美的榜樣、活出被基督復活的新生命,然後謙卑感謝地吃下所領的聖餐。

聖餐禮與基督徒的生活

恆守主的約

在設立聖餐時,主耶穌拿著聖餐的杯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廿六28)。

「血」,是主耶穌捨命與人立約的憑據(希伯來書九20);當我們領受主的杯時,要記念主耶穌以生命為代價與我所立的約。

我們的生命,是主以祂寶血的重價所買來的;主既用祂從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與我們立約,我們從此便不是自己的人(哥林多前書六19–20),而要活出神兒女的聖潔樣式、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衪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歌羅西書一10),守住與主所立的生命之約。

不可再故意犯罪

主耶穌獻上自己為無罪的祭。我們既然領受了主的肉與血,也要立志除去我們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的過犯,不可再故意犯罪。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哥林多前書五7–8

因此,領受聖餐的意義之二,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立志保守聖潔。

天天與主相契

主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翰福音六56

在領受聖餐以後,我們要天天活在基督裡面,也讓祂也活在我們裡面。耶穌就是「生命的糧」(約翰福音六3548–51),並且耶穌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六63),藉著常常讀聖經,將神的話放進心裡,並且祈求神使我們聖靈充滿,實踐祂的教導,我們就能因祂而活、持守永生:「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將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約翰福音六57–58

藉著天天讀經禱告,我們能學習神的話、也與祂對話。當我們學習並行出祂的道時,神會以祂的靈來堅固我們,使我們一天天更像祂,活出祂聖潔、慈愛與謙卑的本性。如此我們就能漸漸與祂合一,就像妻子與丈夫聯合、成為一體一樣:「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哥林多前書六17

主耶穌喜歡我們與祂的關係日漸增長。我們要盡心盡意的愛主,使祂成為我們生活的重心。當最終活著的不是我們,而是在我們裡面的基督時(請參考加拉太書二20),我們的靈性就不再飢渴,而是活在力量與喜樂中。

追求基督身體的合一

聖餐禮也將領受的人合為一體。「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十17)基督的身子乃是一體;倘若神的子民紛爭結黨,那就違反了聖餐禮的精神。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路加福音廿二19)主為我們捨了自己,祂也要我們如此行,如同那落在土裡的一粒麥子,為愛破碎自己(約翰福音十二24)。當我們聚集紀念主死的同時,我們也當拋開自己的私利和驕傲,學習如何彼此相愛、成為一體。

盼望末日的復活

主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六54),神的救恩,不只要使人在世脫離罪惡,更要領人進入永生。倘若基督徒領受救恩後,仍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十五19)透過聖餐,我們能再次仰望復活得榮耀的應許。因此,已受洗者不可無故不領聖餐,反要把握每次領受聖餐的機會,帶著對天國的羨慕,在領受聖餐中盼望末日的復活、永遠的生命。

宣揚基督的救恩

救恩能成全是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五7)每次參加聖餐禮,都讓我們有機會再一次仰望「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一29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哥林多前書十一26)「表明」的原始字意,就是「宣揚」。藉著每一次的聖餐,我們都要繼續宣揚祂的死,直到主再來的那天。到那日,我們將與千千萬萬的天使齊唱這首歌:「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示錄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