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

何為教會?

聖經裡所謂的教會,不是指一個地方或一座建築物。她是由屬神的人所組成的。她超越國界、民族、政治聯盟和社會階層。耶穌基督用祂自己的寶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啟五9)。教會是由過去、現在及未來的信徒所組成的(徒廿28)。

一些志趣相同的人可在社會中成立一個組織。但教會卻是由神的選民所構成。誠如我們的主所說的:「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十五16)。藉著浸禮,主的寶血將我們聯合成為基督的身體。由此可知,教會與我們的救恩密切相關。

耶穌賜給教會傳福音和施赦罪之洗的使命(太廿八18-20),使教會藉基督的權柄,將福音傳遍世界,並藉著教會所執行的聖禮,來繼續祂拯救的工作。教會應教導信徒建立信心,來遵守主的命令。

教會應執行主的託付,來預備迎接基督的來臨。聖經描繪了基督和祂的新婦─教會的盛大婚宴(啟十九7-10)。當信徒與基督聯合,與祂永在一起時,就是神救贖計劃的結束。

故此,接受教會就是接受基督。我們不能與救主的身體分離,也不能在教會以外得救。要成為教會-基督的身體-的信徒,才能得救。